危险废物怎样贮存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常见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通过浓缩或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
3.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
4.热处理: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5.固化处理: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其对环境的危害,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废危处理公司为您介绍危险废物的贮存:
1.设置标识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分类贮存
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贮存时间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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