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应该怎样贮存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物,以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固体按照化验室的分析,根据性状和成分不同,被分别送往废物储存区的各个贮池储存,即固体废物破碎池、高热值固体废物贮池、低热值固体废物贮池内。由于危险废物形状的复杂性,有的外形尺寸较大,或不规则,为了有利于焚烧处理,因此设置固体废物破碎池用于此类固体废物破碎。
固体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的特点:
A、固体废物储存池进料门采用由红外线控制的自动控制密封门系统,在输送车进入储存区时密封门自动打开以便卸料,卸料完成则密封门自动关闭,确保储存池保持全密封的负压状态工作;
B、固体废物储存池采用钢砼混凝土结构,内覆多层防腐蚀材料,储存池的较低点设置渗沥水坑及泵;
C、在储存池内实现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配伍及控制调节的过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在关闭贮存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污染。
3、无法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
4、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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